結構體四大漏水原因與防治概念

2010-12-23

《結構體四大漏水原因》
1. 裂縫
2. 房屋與房屋間之伸縮縫
3. 結構體混泥土填充不實(俗稱"蜂巢")
4. 結構之施工縫及不同材質之界面接縫處

 

《防治概念》
1. 防治滲漏水應以防水為主(治本)抓漏為輔(治標),其目的係防止結構體(柱、壁、樑)遭受外來雨水與室

 內之給水(飲用水)、污水、廢水之滲漏侵蝕,造成鋼筋之氧化銹蝕、壁體之風化、膨鼓,影響建築物之結構

 體損害與安全。
2. 滲漏水如疏於維修,拖延時日,常見於壁體產生壁癌與碳酸塩結晶體,其形成之主因,係滲水侵入壁體後夾帶

 內部之金屬鹼(鎂、鉀等)與空氣中之二氧化碳結合所產生。
3. 防治滲漏水,應以斷水源為施作之基本原則,也是應有之基本概念,如水源未斷,滲水處暫時止漏後仍會往他

 處滲漏,不僅目的未達,且造成金錢經費之浪費,因此,施作防水或抓漏工程,除判別漏水源頭以利施作外(一漏水源有一個以上之漏水點,反之,一個漏水點也可能有一個  以上之漏水源),亦應視施作之空間、處

 所是否適於施作防水或抓漏之判別,是以滲漏水應以防水為主,抓漏為輔。
4. 整體觀之,建築物滲漏水,除地下室(連續壁龜裂、蜂巢、施工縫)因礙於環境空間(外牆無法挖掘施作防

 水)無法施作防水,而以抓漏工法施作外,其餘之漏水點如:浴室、屋頂、花台、中庭、牆壁、水箱等,均應

 以施作防水(斷水源)為主,可長期防止漏水,並避免水源之擴散,如不以防水施作而以高壓灌注抓漏工法施

 作時,水源仍有往他處滲漏擴散之虞,因此,施作防水才是上策。